6月22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第六十九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改进校园餐食管理”建言献策。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委员李卫红、屈谦、刘长铭、张大方、董小平、胡卫、张雪、戴晓雁、肖新月、周锋、戴德丰、孙惠玲、柯杨、胡万宁、梁伟华、马德秀,专家学者陈伟力在座谈会上发言。
委员们认为,校园餐食管理关系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国家的人口素质、发展水平和民族未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着力提高校园餐食管理和中小学生营养水平,特别是对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些委员建议,改进校园餐食管理,一要领导重视。要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政策;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食堂建设和从业人员编制待遇等实际问题,坚决禁止挪用学生餐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经费。二要规范管理。以控盐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标准;进一步规范对供应商和食堂的管理;城市新建学校一定要有食堂,原有食堂被取消的应该恢复。三要公开透明。主动公开学生餐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配餐、价格和招投标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实施“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四要加强监督。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的科学评价体系;对卫生、廉政、财务、供应商等的监管纳入监督范围。五要加强宣传。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介绍营养知识、卫生知识和有关政策,让家长了解校园餐食管理情况,明确营养改善计划是补助性政策而非免费政策,家长应该共同负担。
委员们还对加强营养师培养、学校内禁设小卖部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俞正声认真听取意见,不时与大家交流。
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在会上讲了意见。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介绍了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等与委员互动交流。
全国政协委员十分关注校园餐食管理工作。为开好这次会议,九三学社中央、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开展了专题调研。
有关发言摘要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原副部长李卫红:
做好校园营养餐工作 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今年4月,韩启德副主席率九三学社中央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联合调研组,赴云南、宁夏就改进校园餐食管理工作实地调研。调研组认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显著,学生受益,百姓欢迎。一是改善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二是促进了教育公平,三是推动了教育扶贫,四是对试点地区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但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营养餐补助范围限定为乡镇,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行政规划变更为县城后就不再享受补助;目前4块钱的补助标准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难以满足实际需要;营养改善计划存在“挤出效应”,一些本应由家长承担的伙食费不再承担;学生营养膳食知识缺乏等。为此,建议:
一、 适时进行政策调整。中央有关部门应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实际情况,将现有国家试点地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使这些学生也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各地建立地方财政分担机制,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堂运行经费保障困难问题;建立学生膳食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 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提高日常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实名制信息管理,核实核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
三、 加强宣传教育。制订宣传方案,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加大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教师、家长和学生的营养教育。
四、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营养改善计划督导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对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管理、食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和学生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各地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打造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副市长屈谦:
推进校园营养配餐 增强学生体质健康
学生营养餐对于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提高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推广校园营养餐,中小学生体质得到明显的提升。然而,学生营养餐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距“吃好”、“科学营养”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学生营养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二是学生及家长营养知识匮乏,三是学生营养标准规范缺失。为此,建议:
一、 制定学生营养标准。在《国家膳食指南》的基础上,制定国家层面的学生营养标准,鼓励并指导各省市建立地方性的学生营养标准;推广贵州、重庆等地制定学生营养食谱的做法,指导各地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体发育的营养需求,结合当地饮食资源和饮食习惯,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指导目录。
二、 加强学生营养综合干预。强化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建立教育、卫生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体系,通过体检、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动态跟踪监测学生营养状况,强化学生营养综合干预,特别是对肥胖、营养不良等学生群体实施精细化综合干预。
三、 切实加强营养知识全民教育。一是研究制定中小学营养知识教育纲要,指导各地编写相应教材;二是加强营养知识宣传阵地建设。调研了解,学生及家长实际获得营养知识的渠道主要是公众媒体,其中广播电视占比83.4%,为此,应尽快建设科学性、权威性较强的营养知识普及平台,培养全民科学的营养观念和健康的饮食习惯。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第四中学校长刘长铭:
办好学校餐厅 加强劳动教育
城市中小学基本上是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来解决师生用餐问题。具体方式是:没有餐厅的学校由餐饮公司集中配送盒饭,学生在教室就餐,教师主要是班主任负责管理;有餐厅的学校,采取托管的方式(不同于承包)解决就餐问题,即将学校餐厅委托有资质的餐饮公司管理,餐饮公司按照就餐人次和就餐标准收费,学校负责对餐饮公司进行监督。
农村学校餐饮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饭菜品种和质量问题,由此造成农村学校一些学生吃零食现象比较严重,一些不合格食品在农村学生中有较大的消费市场。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饮食行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学校餐饮应是微利甚至无利的服务行业,重在提供就业岗位,而不是获利。
学校餐厅也应具有特定的教育功能。首先,学校餐厅应当是多功能的,但根据目前有关规定还不允许学校这样做;其次,学校餐厅也是提供劳动锻炼的场所。这不仅是为了解决部分学生的生活问题,也是为了在全体学生中倡导劳动光荣、自食其力的生活态度,这是学生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是培养学生社会能力、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精神的重要途径。为此,建议:
一、 学校标准化建设中要求新建学校一定要有餐厅,由于历史原因取消餐厅的学校要重新建设,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特殊性,对餐厅多功能性作出明确规定。
二、 学校餐饮是一个特殊服务行业,国家应针对这一特殊行业,制定相应行业标准和法规,规范和引导其健康发展。
三、 在中小学大力加强劳动教育。小学以精神鼓励为主,中学开展勤工俭学探索。要针对学校教育的特点,制定相应法规,确保学校开展此类活动的合法性。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
加大营养餐资金管理 提高使用效率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个好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浪费、挪用和闲置的情况。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食堂临聘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学校和县级财政无法解决,只能挤占学生伙食费;二是食堂运营和基础设施改善,转嫁于学生餐食中;三是参与餐食管理的教师的补贴,从学生餐食费用中发放;四是集中配送、定点采购成本高于市场均价。
为加强管理,减少浪费,避免闲置,建议:
一、 针对营养课间餐,建议在省级层面开展招投标,统一确定5~10家有实力的营养课间餐供应商。各县分别选择其中一家,供餐协议一年一签。这样质量有保证,服务跟上来,价格会下降,从而让吃到学生嘴里的营养最大化。同时,应根据各地实际,科学制定营养膳食计划,不必一律蛋奶,还应兼配学生爱吃的各类特色副食,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二、 由各省级财政统筹解决学校食堂用工编制问题,或者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外聘人力服务。中央有关部门应督促省市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将各辖区内学生食堂临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设备添置、维护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或给予财政补贴。地方在实施大宗商品招投标过程中,应选定多家定点配送单位,控制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均价,形成良性竞争,避免垄断经营带来利益输送。
三、 针对结余资金闲置问题,建议有针对性地用于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食堂危房改造和陈旧设施设备的更新。中央财政可继续安排学校食堂建设专项资金,力争再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对尚未达标的中西部乡镇中心完小及以上的农村学校食堂的标准化改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董小平:
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和研究工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资金投入和安全使用、食品安全和营养要素配伍、餐食制备和饮食习惯、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地理、民族文化、生活习惯等的不同,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异同。根据教育部的介绍,计划整体运行良好,未出现重大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问题。但此项功在当代、惠及长远的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略显薄弱。对此,建议:
一、 开展多形式的成效宣传活动。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聘请专业队伍制作记录或科教片,系统地介绍计划的产生、实施、成效和对中华民族长远的影响。让曾经受益和正在受益的孩子们和家长,每日为孩子提供餐饮的食堂工作人员,基层落实计划的老师和干部们走上前台,以多种方式发出心声,说出感想。同时,营养专业队伍、教育专业队伍也可配合开展相关的科学普及和科学促进活动。
二、 积极开展营养改善机关的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实施涉及政策制定、行政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食品安全、营养要素配伍、儿童生理和心理指标改善、学习能力和成绩影响、教师负担和心理改变、家庭负担影响和改善、社会效应等诸多方面,产生出了大量的数据。建议设立专项研究计划,开展严谨的科学研究,获得更为详尽可信的科学数据和结论,并以科学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形式在国内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为计划的进一步实施、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卫:
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测评价体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5年来,成效明显。同时,由于缺乏连续不间断的监测评价,很多地方拿不出定量数据分析,因此对于计划执行的实际成效,还难以做出准确判断。为了提高计划的实施实效,促进农村学生身体生长发育和体质增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持续、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对此,建议:
一、 着眼于制度建设。建议建立一个持续、科学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测评价体系,形成监测评估、数据研究和信息发布使用的整套制度,为完善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优化政府、社会、学校等各种资源配置和补好管理短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 建立监测指标体系。借鉴相关国际组织的监测工具,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一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其总体框架应包含餐食营养模块、学生体质模块和相关影响因素模块。
三、 建立监测中心。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回答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后,学生营养和体质处于怎样的水平?农村地区的学生营养健康体质,跟城市的学生营养健康体质比较,到底处在怎样的水平?投入水平与学生营养、体质状况间的关系如何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原常务副书记张雪:
以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立德树人的教育
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是一项功德性事业,要将其深入扎实推进。我们在关注孩子们吃饱吃好、科学膳食基础上,还应以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为抓手、为载体,与立德树人、加强对孩子们的教育紧密结合。
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成绩显著,但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部分家长和孩子认为是本应该得到的国家资助,家长并没有身体力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一些孩子不懂得珍惜,等等。虽然只是局部问题,但应当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 教育部应当对各有关省市及地方教育部门提出要求,结合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普遍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勤俭节约、俭以养德的教育,热爱劳动的教育,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让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 中西部各有关省市及教育部门认真实施,创新形式,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可通过主题班会、队会、开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注重培育学生的情商,并根据中小学生不同年龄层次的特点,编写学生餐科普教材、绘本和公益广告,不断探索情境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活动体验法等多种载体,增强教育实效。
三、 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生产实际,开辟小农场(小牧场),开展“食育+劳育”实践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
四、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时总结好的省市和学校的做法,采用现场观摩、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推广可示范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将教育的软指标变成硬约束,真正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戴晓雁:
建立学生营养餐负面清单制度
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引入学生营养餐管理,同时运用“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有利于厘清政府、学校、供餐企业各自的行为边界及权限,破解政府、学校无限责任的现状,有利于学生营养餐管理的公开透明,对政府依法监管、社会依法监督学生营养餐具有重要作用。对此,建议:
一、 建立学生营养餐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政府执法监管、社会依法监督。法律法规要明确列出禁止进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类别和企业清单,明确学校食堂禁止经营的食品种类和加工方法,明确学生餐营养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明确食堂从业人员配置的最低比例,明确政府管理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学生营养餐作为收入手段等。政府执法监管和社会依法监督双管齐下,杜绝垄断和暗箱操作,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共治局面。
二、 建立学生营养餐安全信用档案和管理约谈档案。对提供学生营养餐的所有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列出监管事项清单,公开、严格执法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建立标准化监督程序和规范;建立常态化学生营养餐服务企业约谈制度,建立约谈档案;建立学生营养餐服务企业排除机制,凡严重失信、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不得再涉足任何与学生营养餐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学生营养餐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机制,明确政府、学校、企业的行为责任边界及相应权限,建立“政府履行职责、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的学生营养餐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公益性投入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中小学营养餐创新管理和现代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标准物质与标准化管理中心主任肖新月:
提高校园食堂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
在九三学社中央组织的对云南、宁夏、江西、福建、贵州等地的情况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缺口大、随意性强,待遇低,管理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中小学的食堂从业人员严重不足,流动性更大,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责任意识淡薄,缺乏相关培训。二是校餐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甚至今年你管、明年他管。并且,县级和乡镇中心校食堂财务人员严重不足,基本是教师兼任,多不具备财务专业知识,使改进校餐管理更加困难。三是中央和省里要求“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挤占学校公共经费和营养改善补助金”,但是基层很难做到,尤其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有些学校将营养餐补贴与其他资金一并混入学校总经费中支出。为此,建议:
一、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出台补充政策,要求应根据学校学生就餐规模,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专兼职人员。既要规定聘用一定数量的餐食制作工人,还要明确必须配备1个专职食堂管理人员。对于千人以上的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
二、 建立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分担从业人员工资补贴保障机制,由国家负责按最低工资标准给贫困地区核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五险、培训费用以及增补的薪酬。明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的标准与等级,尤其是厨师,让食堂从业人员招得来,留得住,好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周锋: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校园餐食供应及管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以来,成效明显。但不少地方政府和学校表示,仍然有很大困难,主要是作为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的县级政府财力有限,资金缺口大,许多学校餐食硬件软件建设欠债多;一些学校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的任务本已很重,校长、教师还要为餐食分心出力,压力更大。总之,很多地方政府和学校担心后续工作难以持续。
现有的实施模式是在政府主导下,以行政指令的方式,通过政府部门和学校加以推进落实。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力度大,短时间内推进落实见效快,但难以持久;行政手段层层下达指令,难免一刀切,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缺乏针对性,效果有限。为此,建议:
一、 因地制宜制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计划,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二、 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制定向学校供餐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和相关标准。
三、 创造一定条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实施计划,如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合适的企业参与学校的供餐;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和评估,按照相关法规政策,组织包括社会在内的各方对供餐企业或单位进行检查监督。
四、 把原先政府为实施营养计划而增加的投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给企业或社会组织。对于社会供餐企业,政府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场地租金、水电费用、税收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和补贴。
五、 政府牵头建立公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学校的供餐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并便于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