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类特膳食品屡见不鲜,其他的特膳食品寥寥无几,完善法规是必经之路。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特殊膳食用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我国目前有哪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类别?
根据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为: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该类产品具有两大特点:
(1)具有特定的适宜人群: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
(2)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所以说特膳食品是指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营养,即提供特殊的生理和营养成分(无法从日常的普通膳食中摄取),相比保健食品来说,其更具有“特殊”性。
图片来源:植提桥
01 特殊膳食食品的分类及特点
根据GB13432—2013,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a)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b)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这里我们只讨论婴幼儿辅助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膳食食品分类明细(婴幼儿辅助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制图:植提桥
》婴幼儿辅助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适用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大众对这类食品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不易与其他产品混淆。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02 特殊膳食食品法规和标准
特殊膳食食品是特殊食品的一种,特殊食品的通用标准依然适用。
与特膳食品有关的产品标准,对这类食品的适宜人群、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要求等有一定特殊性,对其标签内容如能量和营养成分、食用方法、适宜人群的标示等有特殊要求。现行主要标准汇总如下:
GB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GB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GB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
GB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含第1号修改单)
QB/T2831-2006 运动营养食品 能量补充食品
QB/T2832-2006 运动营养食品 蛋白质补充食品
QB/T2833-2006 运动营养食品 能量控制食品
QB/T2834-2006 运动营养食品 食用肌酸
QB/T2895-2007 运动营养食品 运动人群营养素
GB316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GB13432-2013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标签
03 审查及评价
虽然特膳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不需要注册,但是也不像普通食品那样简单取得生产许可证SC即可生产。
它需要经过企业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特殊审批程序,如果没有现行相关审查方案可以参考,监管局还需要先起草审查方案,批准的周期和难度就会加大。目前该类产品有关审查及评价仅有2个国家级文件:
《运动营养品功效评价程序和方法》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
特膳食品执行本地审查和批准,所以一些地区还特别发布符合当地企业的《审查细则》与《审查方案》。如运动营养食品在如康比特等企业的推动下,北京出台了地方审查细则,于是陆续在广东、黑龙江等8个地区先后出台生产审查方案细则,其内容从生产许可条件审查、试制产品检验和其他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因为企业的推动、法规的规范,也使得运动营养食品是目前主要特膳食品类别。
1、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发布日期20170711);
2、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发布日期20180613);
3、黑龙江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发布日期20180929);
4、福建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发布日期20190816);
5、江苏市场监管监管局发布《江苏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发布日期20200228);
6、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210209);
7、陕西省印发《陕西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0924);
8、河南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日期20190905)。
各地区运动营养食品的审查方案
而辅助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等其他特膳食品,因还没有具体的生产审查细则,上市难度大、周期较长,目前市场产品种类较少。随着细分人群的特定需求增大,这类产品未来发展空间很大。但前提是需要建立各类特膳食品的《审查细则》,以便地方监管和审批部门有据可依。
来源:植提桥